福建劳动仲裁下了通知意味着什么?
我在福建工作,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就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收到了劳动仲裁的通知,心里很没底。想知道这个通知具体都包含什么内容啊?接下来的流程是怎样的?我该做些什么准备?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后续会面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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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劳动仲裁下了通知,包含多种情况和不同阶段的告知内容。 首先,关于受理通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收到受理通知,说明仲裁委认为你的案子符合受理标准,可以进入仲裁程序;要是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你对该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是仲裁庭组成情况的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这能让双方了解仲裁庭的人员构成,做好相应准备。 然后,是开庭通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收到开庭通知,意味着仲裁程序进入到实际审理阶段,双方需要按时到庭陈述观点、提交证据等。 最后,如果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调解达成协议,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且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若做出裁决,仲裁庭应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裁决书的制作,并送达给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如因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并且要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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