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十级工伤能获得多少赔偿?


在广安,如果被认定为十级工伤,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有一些赔偿项目是明确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会一次性发给本人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就是说,如果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 = 35000元。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会有另外两项赔偿。 一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十级伤残可以享受4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例如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6000×4 =24000元,这笔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以上述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十级伤残是6个月。接着上面例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6000×6 = 36000元,由用人单位支付。 除了这些,还有可能涉及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清单据实计算;康复费按照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方面,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标准计算等。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项目都得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来支付。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工伤职工后续的治疗等相关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在没有就业期间生活费用的一种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