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工伤工资如何赔偿?

我在广西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下工伤期间工资赔偿的事。不知道广西这边对于工伤工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按正常工资发还是有别的算法,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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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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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广西,工伤工资赔偿同样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执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具体计算,实践中各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在广西,通常原工资一般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计算。这里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职工在广西工作,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他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他评定了伤残等级,工资支付就要按照相应的伤残待遇规定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工资,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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