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给银行后离婚了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有套房子抵押给银行了,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抵押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是先解押再分割,还是有其他办法?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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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抵押给银行后夫妻双方离婚,在处理该房屋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抵押的含义。房屋抵押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并在无法按时还款时,银行有权依法处置该房屋以实现债权。在婚姻关系中,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抵押给了银行,那么在离婚时就涉及到债务和房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房屋抵押债务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因房屋抵押产生的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一是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承担剩余的抵押债务。取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是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偿还的贷款金额以及未偿还的贷款金额等因素来确定。例如,房屋市场价值为200万,已偿还贷款50万,未偿还贷款100万,那么房屋的实际价值为150万,取得房屋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75万的补偿。 二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将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先用于偿还银行的抵押债务,剩余部分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比如拍卖所得180万,偿还100万贷款后,剩余80万由夫妻双方平分。 三是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也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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