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继承的房屋又被继承该如何处理?


在法律上,对于来源继承的房屋又被继承这种情况,有一系列的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承的基本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当你继承了父母的房屋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你的名下。而现在你想把这套房屋留给子女,这就涉及到再次继承的问题。在我国,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嘱的形式和效力也有明确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对于来源继承的房屋又被继承的情况,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果是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会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总之,来源继承的房屋又被继承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和手续来处理,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