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前买房能写两个人名字,只有其中一人贷款,离婚了该怎么分?
我和对象婚前在杭州买房,写了我俩名字,但只有一方贷款。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是按出资比例还是其他方式?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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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只有其中一人贷款,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其中一方自行出资婚前购置房产且写上两人之名,那么可视为该出资人向另一非出资者赠送其应有财产份额,在此情况下,这套房产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两人平分。当然,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或归个人所有,如有按协议执行。 其次,若在婚前由两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在产证上标明二人之姓名,倘若双方并无缔结婚姻关系,则通常按照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判定房屋所有权及分手事宜,房地产登记簿亦会按照出资比例予以划分。而如果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 结婚后,房子的产权仍然属于买房的一方。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需要对这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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