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一人名下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分?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贷款也一直由这一方偿还。现在我们面临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产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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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一人名下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后房产的分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无论其中一方仅使用其个人收入偿还贷款还是夫妻两人共同承担还贷责任,通常均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一方还贷,该还贷部分的资金来源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房产所对应的价值增值部分,在婚姻解除之际,需由取得产权登记的一方对此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补偿。比如,房产购买时价值100万,离婚时价值200万,增值的100万部分,取得产权登记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房产分配即可,比如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后平分所得款项等。若协商不成,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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