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的房子过户给妹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当哥哥要把房子过户给妹妹时,一般有赠与、买卖和继承这几种常见方式,不同方式对应的手续也有所不同。 如果选择赠与过户,首先要签订赠与合同,这就像是双方达成一个约定,哥哥愿意把房子送给妹妹。之后,要办理赠与公证,这个公证是为了证明赠与行为是真实有效的,通常要去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公证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完成公证后,还得缴纳相关税费,比如契税等。最后,双方带着公证书、房产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把房子的产权从哥哥名下转到妹妹名下。 要是通过买卖过户,第一步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里会写明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接着,妹妹要支付房款,付款方式可以双方协商,比如一次性付款或者贷款。之后,双方要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缴完税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就能完成过户。 关于继承过户,通常是在哥哥去世后才会发生。妹妹作为继承人,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自己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办理公证时,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所以,无论选择哪种过户方式,都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