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房行为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洗房行为的判定,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正裁决。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洗房行为。洗房通常指一方在结婚前拥有房产,另一方在婚后通过各种理由,比如以孩子上学需要换学区房、原房子地段不好等借口,卖掉原有房产重新购买新房,并在新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提出离婚,意图分走一半或更多财产,将原本一方的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对于明确属于单方所有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除非双方之前有相关分割协议。 如果涉及洗房行为引发的房产争议,法院会这样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新房是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并且另一方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这种加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行为。一旦认定为赠与,新房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规则处理。但要是有证据表明赠与行为是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下进行的,那么受损害方可以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撤销后房产仍归原所有人。 另外,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在洗房行为相关案件中,法院会审查双方的证据、购房资金来源、加名背景等情况。如果一方能证明对方存在恶意洗房的意图,比如通过聊天记录、相关证人等证据,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对恶意洗房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总之,法院的判决宗旨是保障公平公正,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洗房:一方在结婚前拥有房产,另一方婚后通过特定手段将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提出离婚分走财产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财产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