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该如何赔偿?

在工作时受了伤,但没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也不清楚单位有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要求赔偿,赔偿的流程是什么,能拿到哪些赔偿项目,自己要做些什么准备,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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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劳动者依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即便没签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按工伤赔偿标准来赔偿。可以收集这些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要明确工伤赔偿标准,这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指的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要是用人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般工伤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如果用人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 交通食宿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是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 康复治疗费: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按地方规定,康复治疗有时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 辅助器具费:标准是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双方已经按照劳动关系的模式进行了劳动用工等行为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就是法律规定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能享受的赔偿项目和具体标准。 统筹地区:一般是以一个地区为单位,统一管理和规划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务的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的机构,会根据鉴定情况给出相应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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