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劳动仲裁员是如何进行监督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我担心仲裁员可能会有不公正的行为,想知道法院这边对劳动仲裁员是怎么监督的,要是仲裁结果让我觉得不合理,法院能起到监督作用帮我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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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劳动仲裁员的监督是保障劳动仲裁公正、合法进行的重要机制。首先,当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仲裁的程序和实体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若发现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发现此类情况,会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报,由仲裁委员会对该仲裁员进行处理。 此外,法院还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对劳动仲裁进行监督。如果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发现劳动仲裁程序存在问题或者仲裁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情况,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促使仲裁委员会改进工作,规范仲裁行为,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保障劳动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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