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法对保密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让签保密协议。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劳动合同法里对于保密协议具体是怎么说的,比如什么情况下要签,签了之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违反了会怎样,想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保密协议
  • #竞业限制
  • #商业秘密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保密协议有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简单来说,商业秘密就是公司那些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并且公司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信息,像技术秘密、客户名单等;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则涉及专利、商标等方面的秘密。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意思就是,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展和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并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按月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那就得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次,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这些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另外,从整体原则来讲,签订保密协议要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利益。同时要明确保密范围、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期限等内容。不同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一样,要清楚到底哪些信息需要保密。保密主体除了涉密岗位员工,一般员工有意或无意获悉商业秘密时也在范围内,甚至掌握商业秘密员工的家属、朋友也可能有保密义务。 劳动者若违反保密协议,要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果违反法定保密义务构成侵权,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要是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还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等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从事竞争业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