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如何正确处理?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科室出了点医疗状况,疑似医疗事故。我特别担心处理不好会给医院和患者都带来麻烦,想知道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正确的处理流程和方法是什么,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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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需要按照一系列规范的步骤来正确处理。首先是报告与调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这一步骤很关键,及时报告能让医院管理层第一时间掌握情况,而调查核实则是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接着是病历资料的封存和保管。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封存病历能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然后是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如果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这有助于查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归属。 再就是调查处理。医院应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同时,要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最后是协商与赔偿。医院可以与患者或其家属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医院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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