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赔偿,能要求多少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总是不按时发工资,这已经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我想知道从公司开始拖欠工资,过多久我就能要求赔偿呀?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多少钱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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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对于公司拖欠工资多久构成违法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超过30天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 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赔偿有不同情形。一是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就可能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并且,在符合上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情况下,还能额外获得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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