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后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被迫离职了,心里很委屈,也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但我不太清楚在被迫离职后,具体在什么时间范围内能去申请劳动仲裁。是离职后马上就能申请,还是有个规定的期限呀?就想弄明白这个时间限制,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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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后,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里所说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的。意思就是从您察觉到或者按照常理应该察觉到单位侵害了您在离职方面的相关权益时开始计算,这一年的时间内您都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在这一年时效期间可能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果您向单位主张过权利,比如要求合理补偿;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比如答应给您应得的赔偿,那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而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您不能在正常的一年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就会中止。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另外,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就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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