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进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多久?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平时进货会有各种凭证。我知道这些凭证得保存一定时间,但不清楚具体是多久。要是保存时间不够,可能会有麻烦。我就想了解下,食品的进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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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食品进货凭证的保存期限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主要是为了保证食品在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时,能够进行有效的追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对于食品经营企业,根据该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同样,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也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也就是说,无论是食品生产企业还是食品经营企业,都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来保存食品的进货凭证。如果保存期限少于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这是为了促使企业重视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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