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资拖欠多久可以找劳动局?
我在工地干活,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却没收到钱。心里很着急,想知道一般拖欠工资多长时间就可以去找劳动局帮忙解决了,要是找劳动局的话具体流程是什么,能保障我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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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地工资拖欠超过一个月就可以找劳动局。 首先,给您解释一下为什么是一个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遇到工地工资拖欠,劳动者找劳动局后,劳动部门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来处理。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当您去劳动局投诉后,劳动部门会责令工地的用人单位在限定期限内结算清欠薪;要是您的工资低于当地基准水平,用人单位还需追加不足部分;要是再逾期不发,用人单位就要以应付金额50%至100%的比例向您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劳动行政部门:简单说就是政府中负责劳动事务管理的部门,比如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处理工资拖欠等劳动纠纷问题。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为违法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目的是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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