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多少年以后国家会收走?
我买了套房子,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房子买了之后过多少年国家会收走。我很担心自己辛苦买的房子不能长久拥有,也不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到底房子买了多少年国家才会收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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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屋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本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永久属于业主的,简单来说,只要房子没被拆除或者因为其他特殊原因灭失,房子就一直是你的。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房屋等不动产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里的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一样。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50年。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针对居住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一般情况下,国家不会因为时间原因收走房子。不过,如果房屋所在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比如要建设大型基础设施等,那么国家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但同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详细说明,该条例规定了征收补偿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内容,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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