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承租人应如何获得国家的拆迁补偿费?


在了解店铺承租人如何获得国家拆迁补偿费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因房屋被拆除等损失的经济补偿。对于店铺承租人来说,虽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在租赁期间内对店铺有合法的使用权,因拆迁导致其经营受到影响等,也应获得相应补偿。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承租人,但在实际中,其中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通常是和承租人密切相关的。 那么,店铺承租人要获得拆迁补偿费,一般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要仔细查看自己和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中可能会对遇到拆迁情况时补偿的分配等事宜有约定。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例如,合同约定拆迁时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承租人所有,那么承租人就可以依据此约定主张自己的权益。 其次,及时与拆迁部门取得联系。在得知拆迁消息后,承租人要主动向拆迁部门表明自己的承租人身份,并提供相关的租赁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让拆迁部门了解到自己在此次拆迁中有相应的权益需要保障。 再者,要积极争取合理的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的搬迁费用,承租人可以提供因搬迁产生的实际费用凭证,如搬运费发票等,向拆迁部门主张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承租人可以提供店铺的经营收入流水、纳税证明等材料,证明自己因拆迁遭受的损失大小,以此来争取合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如果在和拆迁部门或出租方协商补偿的过程中遇到争议,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补偿事宜进行重新核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