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货款与发票数不符该怎么做账?
我公司最近在财务处理时,遇到收到的货款和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是按货款记账还是发票记账,又该遵循怎样的流程,实在是拿不准,希望有人能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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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财务操作中,收到的货款与发票数不符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分析不同情形下的账务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是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收到的货款,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存在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或者对方部分付款等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若发生销售折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账务处理上,先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当收到部分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剩余未收到的款项继续挂在应收账款科目。之后如果确定无法收回,按照坏账处理,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其次,若发票金额小于实际收到的货款,可能是提前收款或者存在未开票收入等情况。对于提前收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先计入“预收账款”科目,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后期开具发票时,再确认收入,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是存在未开票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确认收入,即使未开具发票,也要进行纳税申报,账务处理和正常开票销售一致,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总之,在处理货款与发票数不符的账务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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