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没有发票该如何做账?

我付给个人一笔劳务费,但对方没办法给我开发票。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笔账,直接入账怕不符合规定,不处理又不行,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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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费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经营中,付给个人劳务费却没有发票的情况并不少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账务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劳务费的概念。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例如个人为企业提供设计、咨询、翻译等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如果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没有发票,企业仍然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发票,会计上仍然要记录这笔支出,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经济业务。 然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没有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这笔劳务费支出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企业可以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合同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标准,企业也可以凭借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应注意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总之,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没有发票时,会计上按实际业务入账,但在税务处理上要尽量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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