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怎么加名?
我家涉及房屋拆迁,已经签了拆迁协议书。现在想在协议上加个名字,就是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晓得这种操作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想了解下在拆迁协议书上加名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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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书加名可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拆迁协议的加名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成立后若需变更内容,必须得到对方同意,因为拆迁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随意加名可能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同时,涉及不动产的拆迁补偿,还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 然后说具体流程,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要携带原拆迁协议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加名手续。登记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要是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登记,从而在拆迁协议书中添加相应的姓名。 不过,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差别。如果新增人员是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多个人的名字。要是想加入家人名字,比如配偶以外的其他家人,这通常属于一种赠与行为,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 。而且,仅是针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不能加上无关人员的名字。 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当事人应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拆迁管理部门,了解清楚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若与拆迁方及相关当事人在加名问题上存在争议,先尝试充分沟通协商,协商无果的话,也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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