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赔偿2n+1是怎么计算的?


辞退赔偿中的“2N + 1”是一种通俗说法,涉及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和额外支付的工资。下面来分别解释一下“2N”和“1”的含义以及整个赔偿的计算方式。 首先,“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N”就是3.5,因为工作年限超过3年但不满3年半,所以按照3.5来计算。 “2N”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继续以小明为例,如果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2N”的赔偿金额就是 5000×3.5×2 = 35000元。 “1”指的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当出现这三种情况时,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假设小明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1”就是5000元。 综上所述,“2N + 1”的赔偿总额就是“2N”的赔偿金加上“1”的额外一个月工资。在小明的例子中,赔偿总额就是35000 + 5000 = 40000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辞退情况都适用“2N + 1”,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才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