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贷婚后怎么计算?

我在结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已经结婚了,不知道婚前的这笔房贷在婚后是怎么算的。是算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房子的增值部分又该怎么算?我不太清楚这些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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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婚前房贷婚后的计算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来明确一下概念,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婚前付首付并登记的一方,剩余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为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婚前小王贷款买了一套房价值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小王和妻子共同还贷30万,后来两人离婚时房子涨到了150万。那么共同还贷的30万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小王需要补偿给妻子。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房贷婚后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贷为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对房产的归属和增值分配有其他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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