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工资怎么计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在休工伤假,但是不太清楚工伤假期间的工资该怎么算。单位给我发的工资和平时不太一样,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工伤假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自己应得的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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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工资的计算涉及到职工在工伤期间的权益保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例如,小李在工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还有每月平均1000元的奖金,那么他在工伤假期间,单位每月应按照6000元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假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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