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要求双重赔偿?


工伤想要要求双重赔偿,首先要明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简单来说,双重赔偿就是劳动者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在获得工伤赔偿的同时,还能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 。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可双重赔偿。 具体要求双重赔偿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主张工伤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 第四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在获得工伤赔偿后,还可以向造成工伤的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主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双重赔偿中,有些赔偿项目可能存在重合,一般像医疗费等重合的赔偿项目,只能领取一份,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的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进行行政确认的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