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当劳动者遭遇被裁员的情况时,赔偿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首先,要明确合法裁员和违法裁员这两个概念。合法裁员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因为经营困难等法定原因进行的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在合法裁员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或者不属于法定的裁员情形,那就属于违法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违法裁员时,劳动者能获得的赔偿是合法裁员经济补偿的两倍。比如,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如果公司合法裁员,那么公司应支付给小张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要是公司属于违法裁员,就需要支付15000×2 = 30000元的赔偿金。所以,劳动者在遇到被裁员的情况时,要先判断公司的裁员是否合法,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