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注销该怎么赔偿员工?
我所在的公司准备注销了,我在这工作好几年了,也不清楚公司注销这种情况得怎么赔偿员工。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如何给我们这些员工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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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要注销时,这意味着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即将消失,它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公司就要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来计算,公司同样要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公司则需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李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该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工资,也就是4×5000 = 20000元。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公司依法支付补偿。要是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保障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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