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延迟交付的违约金该怎么赔偿?


房子延迟交付违约金的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一般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有的合同可能约定每延迟一天交付,就按照成交总额的一定比例(如千分之五)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来主张赔偿。常见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合同中已支付的总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逾期天数,以此来计算违约损失并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赔偿。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后,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调整的。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例如,开发商延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较小,但约定的违约金却很高,开发商可以请求适当减少;反之,若购房者因延迟交房遭受了较大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这一规定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中。 总之,在遇到房子延迟交付的情况时,购房者要先看合同约定,再结合自身实际损失来主张合理的违约金赔偿。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