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工伤未评级应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去做工伤鉴定但没评上等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得到哪些赔偿?是单位赔还是有其他赔偿途径?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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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未评级,依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其中涵盖了在治疗工伤期间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您因为工伤去医院看病拿药,只要符合规定,这些费用就能得到报销,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个月。也就是说,在您因工伤需要休息治疗不能工作的这段时间,单位要像正常上班一样给您发工资,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还有,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的,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统筹地区:一般是以一个地区(如市)为单位,将该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集中起来统一管理和使用,这个地区就是统筹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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