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无伤残应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去做了工伤认定,结果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呢?是由单位赔还是有其他的赔偿途径?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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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这笔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来出。这是为了保障受伤职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相关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再者是护理费。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有派人护理,那就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另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这些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如果工伤员工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之外的医院进行治疗,那么他们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都应当经过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并得到经办机构的批准后才能予以支付。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保险费用征集、使用和管理的地区范围 。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能够支付费用的药品范围。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住院服务相关标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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