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未评级的如何进行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去做工伤鉴定却没有评上等级。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呢?是由单位赔偿还是有其他渠道?赔偿的具体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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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未评级也能获得相应赔偿,具体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你去看病拿药,只要是在规定的这些目录和标准范围内的费用,都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会有相应的伙食补助费,这部分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你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会有一定的补贴用于吃饭。 然后是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因为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去外地就医,那么这途中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也能得到报销。 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个月。这意味着受伤治疗休息期间,工资还是照拿。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进行社会保险统筹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社会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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