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脚跟骨骨折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脚跟骨骨折了,被认定为工伤。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是有固定的赔偿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花费来定呢?我想了解赔偿的流程、赔偿项目以及大概能赔多少钱这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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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脚跟骨骨折的情况时,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依据来进行。 首先是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脚跟骨骨折一般会根据恢复情况被鉴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这会直接影响后续的赔偿数额。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构成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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