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老板跑了该如何赔偿?


当发生工伤后老板跑了的情况,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赔偿。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老板跑了的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对于确定赔偿金额至关重要。 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认定工伤后,大部分的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即使老板跑了,劳动者依然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这些赔偿。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虽然老板跑了,但用人单位的财产依然可以用于执行赔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用人单位的相关财产,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