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微骨折认定为全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工作时轻微骨折,已经认定是全工伤。但我不知道能获得哪些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我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知道具体该怎么计算赔偿,要走什么程序,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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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遭遇轻微骨折且被认定为全工伤时,赔偿问题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赔偿内容。首先,在工伤赔偿里,需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则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这些都是工伤赔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轻微骨折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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