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在房子的处理上有分歧。这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购房资金来源有些复杂,不知道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定和处理,想了解下关于离婚时房子处理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常见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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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法律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 若是一方婚前首付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房屋应属于购买一方所有,对另一方要给予折价补偿。 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予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总的来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的规定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等。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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