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该如何处理?


如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最简单的方式是打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展开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这就好比有一群专门管这事的“警察”,接到举报就会去查。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通俗讲,就是让法院给单位下命令,要求他们给钱。 再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不收费的,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等仲裁下达裁决书后,就可以向单位索赔。要是单位还不赔偿,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就像是找个公正的“裁判”来评理,要是单位不遵守“裁判”的结果,就有更强力的手段让他们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平,还能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执行。 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能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在采取行动前,要注意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比如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等。 相关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也有严厉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会被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多方面受到限制,还可能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就是对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其列入名单,在很多方面对其进行限制,督促其改正失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