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立遗嘱将房子给孙子但老人还健在该如何处理?

我家老人立了遗嘱,要把房子给我。现在老人身体还不错,可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这遗嘱有没有效,之后要怎么操作才能保证这房子顺利归我,需不需要现在就做点什么,还是等老人百年后再说,有点迷茫。
展开 view-more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遗嘱的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虽然老人现在立遗嘱把房子给孙子,但在老人还健在的时候,遗嘱并未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目前老人在世,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属于老人。孙子并不能基于这份遗嘱马上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不过,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日后顺利执行,有几个方面可以注意。一方面,要保证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老人情况允许,也可以考虑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公证遗嘱在程序上更为严谨,能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在老人健在期间,孙子不需要进行房产的变更登记等操作。等老人去世后,遗嘱生效,孙子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房子。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没有异议,孙子可以通过办理继承公证等方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来确认遗嘱的效力和房产的归属。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