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医疗保险,突发疾病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医疗保险,突发疾病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你可以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工地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关于医疗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地没有为你购买医疗保险,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因为工地未购买医疗保险,导致你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那么工地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原本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工地应该支付给你。 当你突发疾病时,你可以先与工地进行协商,要求工地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工地改正违法行为。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你与工地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工地赔偿因未购买医疗保险给你造成的损失。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