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工伤赔偿的效力?


工伤赔偿效力的界定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审查。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是一个大的判断框架。 具体而言,要审查协议内容有无违法条款。工伤赔偿协议通常具有合同性质,合法是有效前提。如果协议里有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义务、排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像 “不得申请仲裁”“不得诉讼”“对工伤复发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同时,用人单位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和基数也必须按规定来,否则协议也可能无效。 其次,要对劳动者是否放弃权利进行合理性审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有时为及时获赔会接受用人单位条件而放弃部分权益。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审查这部分放弃是否合理,一般以劳动者获得的实际赔偿额与应得赔偿额的差距在应得赔偿额20%以内作为参考,如果超出这个范畴,可能认定劳动者放弃部分无效。 最后,要审查订立协议时有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况,会影响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此外,还有几种特殊协议效力的认定:由劳动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通常认定为有效;由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要依照合同法规定审查有效无效情形;地方组织参与协调下达成的赔偿协议,若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形成调解书,就具有与裁判法律文书效力一致的执行力。 相关概念: 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达成的协议。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的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 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