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情况该如何认定工伤?


在我国,对于肇事逃逸情况下认定工伤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条件的。 首先,得了解什么是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工伤认定就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这决定了你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经相关部门认定,你不是主要责任方,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说,对方肇事逃逸,但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而你在事故中没有主要责任,那么就符合这一工伤认定情形。 另外,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些情况与肇事逃逸工伤认定虽无直接关联,但属于工伤认定的其他范畴,可作为知识补充了解。 再说说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统筹地区:指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筹划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相关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