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鉴定以及几级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首先来说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它是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 。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流程是:职工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等一系列操作,最终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经认定为工伤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再讲讲工伤赔偿。不同的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以十级工伤为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职工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