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么表述?


在解除租赁合同时,表述的方式和内容都很重要,这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以及可能出现的责任承担问题。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解除情形下的表述要点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协商解除。当双方经过沟通,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时,表述要清晰、明确地说明双方的意愿。比如可以这样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具体日期]起解除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基于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这种表述明确了合同解除的时间和依据,即双方协商一致。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是法定解除。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解除方需要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对方违约的事实和自己依据的法律条款。例如:“因你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于[应支付租金日期]支付租金,经我方于[催告日期]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我方正式通知你方,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双方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里强调了对方的违约行为以及解除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最后说说解除通知的形式。一般来说,书面形式更为妥当,因为它可以留下明确的证据。书面通知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对方,并且要注意保留好送达的凭证。口头通知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也有效,但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所以,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总之,解除租赁合同的表述要严谨、准确,既要明确表达解除的意愿和时间,又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说明解除的理由,同时选择合适的通知形式并保留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