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动产预缴申报该怎么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销售不动产预缴申报的相关概念。销售不动产预缴申报是指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时,按照规定需要预先缴纳一定税款,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这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避免税款流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等相关规定,不同情况的销售不动产预缴申报填写方式有所不同。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填写预缴申报表时,“销售额”栏应填写扣除后的余额,“扣除金额”栏填写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预征率”填写5%。 若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此时,“销售额”栏填写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金额”栏无需填写,“预征率”仍为5%。 对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在申报表中,“销售额”填写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金额”填写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预征率”为5%。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填写时也按照相应规则在“销售额”“扣除金额”“预征率”等栏次填写对应数据。 在填写预缴申报表时,一定要准确计算相关数据,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预缴申报,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