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明怎么出具?
我父母都过世了,留下一套农村自建房。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的相关手续弄好,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去出具房产证明。我不清楚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有没有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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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过世后,要出具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明,主要涉及到房屋产权的继承以及证明材料的办理等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步骤和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房屋的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留有遗嘱指定了房屋由谁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接下来是办理房产证明的流程。第一步,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果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等。死亡证明可以由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者社区等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第二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通常是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前面准备好的材料。 第三步,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关系的有效性等。如果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疑问,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步,经过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将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这个证书就是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办理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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