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的儿子已去世,过户证明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死亡人员房产过户证明涉及到较为复杂的继承和产权转移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于老人的儿子已经去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儿子的子女(即老人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儿子应继承的份额。 办理过户证明一般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第一步,开具死亡证明。需要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以证实死亡事实。 第二步,确定继承人。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其他子女、孙子女等)需要共同协商确定房产的继承方案。如果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的方式来确认。 第三步,办理继承公证(可选)。继承人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等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出具继承公证书。 第四步,进行房产过户。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新的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由其中一个继承人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继承人可以凭借法院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总之,办理死亡人员儿子已去世情况下的房产过户证明,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