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已过世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老人过世后房产过户给子女,常见有以下几种方式及具体要求: 继承公证方式: 首先,所有继承人(包括子女)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提供老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审查继承人范围和继承份额。要是老人有多个子女,且没有遗嘱明确份额,子女们一般平均分配房产份额。比如老人有三个子女,没有遗嘱,那房产就由这三个子女平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人办理好公证后,凭借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管理部门会按公证书内容进行房产变更登记。 诉讼继承方式: 要是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的继承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理继承公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判定房产的继承份额。例如,有的子女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该多分房产,和其他子女产生争议,就可通过诉讼解决。 在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继承人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遗嘱继承方式(老人有遗嘱的情况): 如果老人留下有效遗嘱明确房产由某个或某些子女继承,在老人去世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部分地区可直接持遗嘱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较少)。 公证后或者按照当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即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继承规则。 办理房产过户时还需注意:如果房产是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需要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等相关材料;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要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要是房产过户是通过法院判决实现的,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若继承人未成年,需要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