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样才能领取护理费?
我受了工伤,生活不能自理,听说工伤可以领护理费,但不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该走哪些流程才能领到这笔费用。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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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工伤如何领取护理费,咱们得先了解护理费的定义。工伤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里明确了领取护理费的两个关键条件,一是评定伤残等级,二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在评定伤残等级方面,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 而对于是否需要生活护理的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判断。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五项。根据不能自理的程度,生活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对应的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当工伤职工满足上述条件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护理费了。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就会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总之,工伤领取护理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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