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问题的违建该怎么处理?
我家房子是很早之前建的,当时没办全手续,现在被说是违建。我也知道这房子有点问题,但这是历史遗留的情况。我想了解下,对于这种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违建,现在一般会怎么处理啊?会不会直接拆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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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的违建指的是由于过去特定的历史背景、政策环境、管理状况等原因而形成的,不符合现行规划或建设规定的建筑物。处理这类违建,要综合考虑其形成的原因、时间、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等因素。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违建的处理做了原则性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实际处理中,对于历史遗留违建,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补办手续,使其合法化。如果该违建符合现行的规划要求,且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来完善建设程序,那么相关部门可能会允许当事人在缴纳一定费用和履行相应程序后,补办产权证书等,使违建变为合法建筑。 另一种是暂时保留。对于一些虽然不符合现行规划,但拆除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拆除成本过高的违建,可能会采取暂时保留的措施。不过,这种保留通常会附带一定条件,比如限制其用途、要求进行整改等。 还有就是拆除。对于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历史遗留违建,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拆除。拆除时会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提前通知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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