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是否属于优先债权?
我是一家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们给一个工程项目做监理,项目结束后对方一直拖着监理费不给。听说有优先债权这回事,能优先拿到钱,我就想问问,我们这监理费算不算是优先债权啊,要是算的话我们就能早点拿到钱了。
展开


要判断监理费是否为优先债权,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优先债权的概念。优先债权是指在清偿债务时,相较于普通债权能够优先获得清偿的债权。一般来说,优先债权往往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产生。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里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比较典型的优先债权。 然而,监理费并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范畴。监理单位主要是为建设工程提供监督、管理等服务,其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委托监理合同关系。监理费是基于这种委托合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方投入到建设工程中的人力、物力所形成的工程价款不同。所以,监理费通常不具有像建设工程价款那样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一般情况下不算优先债权。 不过,如果在具体的项目中,监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存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使得监理费获得优先受偿的地位,那就要按照具体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处理。但总体而言,从普遍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来看,监理费不属于优先债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